为规范雪糕市场价格秩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北京市市、区、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联动,对雪糕市场价格行为开展检查。
现场检查中,执法人员注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,向经营者宣讲7月1日起实施的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6号令)。大兴区黄村镇市场监管所对7家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雪糕经营者分别罚款100至200元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对两家个体工商户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分别罚款200元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对14家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雪糕经营者(法人单位)分别罚款2000元,对1家个体工商户罚款200元。
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提醒广大消费者,选购雪糕时,如遇不明码标价、标价不齐全、货签不对位等情况,可及时询问、提示工作人员,或者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今后,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民生相关商品的检查力度,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,并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例。
(供稿: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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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糕 食品安全 监管 消费者 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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